「將我們生命所托付的土地允許別人來開墾嗎?為什麼將土地上的樹木,不經過討論就賣給別人?以上這些為什麼突然是政府同意的事,讓我們無法理解,恐怕政府也不知道這件事,可能有漢J想要獨占利益的原因吧!」
在南莊八個社之一的鹿場社頭目泰雅族太祿的家,太祿是動員力最強的一社,他對於日本政府政策提出執疑。
太祿長臉古銅膚sE,有鈎鼻,番式散發,額頭與下巴各一條刺墨縱紋,T瘦腳長無穿鞋,著無袖宇麻橫條筒衣,腰佩蕃刀。
西元1897年日本在臺灣劃設行政區新竹縣下管苗栗的南莊撫墾署做為管理蕃人、蕃地的當地行政中心,也就是「撫墾局」改為現代化的「撫墾署」。
當時南莊分為八個社,社長就是頭目。有日阿拐社、絲大尾社、張有淮社、樟阿斗社、潘太龍社、豆流民社、高買草社、鹿場社。
除了日阿拐社、絲大尾社、張有淮社,其他社的頭目是較為兇悍的原住民。
賽夏族分布在五峰鄉和南莊鄉,他們的周圍就是泰雅族為鄰居。鹿場位於苗栗南莊鄉東河村,是中港溪上游最遠的泰雅族部落,由加里山環繞著,山里有鹿群聚集,海拔2600公尺交通不便,存在原始森林景觀。
「因為日本政府在南莊開辦樟腦制造業開始的時候,就已經將政府勢力參雜著日本投資企業勢力合在一起壟斷,所以絲大尾的土地轉讓出去給日本企業,等於是被日本政府收買了。」
日阿拐也提出執疑。但是後來這三個日本人的企業退出制腦業,在西元1900年由另一組更龐大的日本企業家松田時馬加入制腦業,就是依靠日本政府頒布的法令「官有林野及樟腦制造業取締規則」將整個南莊土地全包括在內,雖然說日阿拐也與松田時馬簽契約,但偏偏雙方認可的點就是不同,也難怪日阿拐不識字,卻又需要與日本政府打交道,總之,日阿拐心中只愿意給制腦權,而不愿意給的是土地開發權,但是,不論是日本政府或是松田時馬企業代表,就是在契約上偏偏就是寫上,除了制腦權,連土地開發權都要定了,而且是因為依據這條法律,就以土地為官有地的概念,當然土地上的樹木的經濟利益就歸政府所有,再也不必付山工銀給日阿拐了。
「如果日本人要侵占土地的話,我們要跟他們戰!」
太祿的內心如鹿場堅毅的山一樣發出堅定的怒吼。
「他們來搶奪我們的土地,又拒絕付山工銀給我們,使我們身陷窮困,那些開墾的人,像是松田時馬受到日本政府法律的保護,我們更應該聯合起來,消滅日本政府。」
日阿拐是南獅里興社頭目,清朝時管理漢人與蕃人開墾及管理「隘丁」皆有功賞,清政府給了他六品軍功,他不用當兵,只須納山工銀中的三分之一繳稅,但由於日本政府接收臺灣之後,日阿拐和日本企業在制腦業及土地開發權之間常去新竹支廳或是南莊支廳控訴不公平的案件,一直持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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