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瑛老師必須負責的原因是,案發當下正在授課的郭琦涵老師,因未能及時阻止學生輕生,心生愧疚,并罹患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癥候群;病況不允許她接受調查。
本來,該是其他目擊案件發生的學生需要接受心理輔導;結果,反倒是產假剛結束、回來上班不到幾天的老師需要照顧。
才接受一次心理諮商,隔沒幾天,郭老師就決定離職。
稍微倒轉回案發當日:
郭老師授課的當下,美瑛人正在會議室里,忍受調查委員輪番發表冗長的廢話。
她原本應該要去上課,卻在前往下一堂課教室的途中,被受托帶話的老師攔截;臨時說:
「已經安排好代課老師;主任要她立刻去會議室開會。」
莫可奈何,美瑛只好掉頭,往反方向的行政大樓,過去開會。
還沒來得及進會議室,案件就發生了。
并未目擊學生墜地的瞬間,當時她只聽見「碰──」的一聲巨響。隨後,她反SX跑下樓,第一時間趕去現場……
自從收到「深入調查、了解情況」的命令,美瑛已經連續三天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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